1、选择压力容器用钢材必须考虑设备的操作条件(如设计压力、设计温度、介质的特性)、材料的焊接性能、冷热加工性能、热处理以及容器的结构等。
2、选择压力容器用钢材必须在满足第①条的前提下,考虑经济合理性。一般情况下,下列规定是经济合理的。
a.所需钢板厚度小于8mm时,在碳素钢与低合金高强度钢之间,应尽量采用碳素钢钢板(多层容器用材除外)。
b.在刚度或结构设计为主的场合,应尽量选用普通碳素钢。在强度设计为主的场合,应根据压力、温度、介质等使用限制,依次选用Q235A、Q235B、20R(当20R供应有困难时,可采用20g)、16MnR等钢板。
c.所需不锈钢厚度大于12mm时,应尽量采用衬里、复合、堆焊等结构形式。
d.不锈钢应尽量不用作设计温度小于等于500℃的耐热用钢。
e.珠光体耐热钢应尽量不用作设计温度小于等于350℃的耐热用钢。在必须使用珠光体耐热钢作耐热或抗氢用途时,应尽量减少、合并钢材的品种、规格。
3、本条所列的各类钢材选用对象是设计的指导准则,通常情况下应予执行。
a.碳素钢用于介质腐蚀性不强的常压、低压容器,壁厚不大的中压容器,锻件、承压钢管、非受压元件以及其他由刚性或结构因素决定壁厚的场合。
b.低合金高强度钢用于介质腐蚀性不强、壁厚较大(不小于8mm)的受压容器。
c.珠光体耐热钢用作抗高温氢或硫化氢腐蚀,或设计温度在350~650℃的压力容器用耐热钢。
d.不锈钢用于介质腐蚀性较高(电化学腐蚀、化学腐蚀)、防铁离子污染、设计温度大于500℃或设计温度小于~100℃的耐热或低温用钢。
e.不含稳定化元素,且含碳量大于0.03%的奥氏体不锈钢需经焊接或400℃以上热加工时,不应使用于可能引起不锈钢晶间腐蚀的环境。
4、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。
5、用作设备法兰、管法兰、管件、人手孔、液面计等化工设备标准零部件的钢材,应符合有关零部件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对钢材的技术要求。